清明将至,为引导公司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优良传统,推动移风易俗,进行文明祭扫,公司纪委要求各党支部紧盯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压实责任,督促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导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新风正气,持续巩固湖北三鑫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公司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以祭祀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消费;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 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盲目攀比,搞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联谊会、老乡会、校友会等; 严禁以祭奠、立碑、修坟等名义借机敛财; 严禁在祭扫中违反森林防火、城市管理等规定,造成安全隐患或环境污染; 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离职守、脱岗漏岗,或在生产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公司纪委倡导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遵守防火禁令,弘扬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积极采用绿色环保、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营造文明、节俭、绿色、安全的祭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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