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认真落实大冶市2008年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目前,全国各级各地均在狠抓民爆物品管理,严防民爆物品流失危害社会。三鑫公司作为民爆物品使用大户,为传达落实4月26日大冶市2008年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开展了民爆物品管理大检查活动,将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当成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严把运输环节关。公司民爆物品经正规程序审批后,由民爆公司运送到公司副井口,公司民爆管理办公室和物资部采购人员必须面对面的清点和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并且要形成书面记录,由双方共同签字后,再由有证人员运送到井下炸药库。井下库管员要与运送人员进行面对面清点,并经双方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民爆办主任在每一批次的民爆物品入库时需指派人员从副井口至井下炸药库进行全程监护并保管好签证记录。
二是严格保管环节的管理。井下炸药库硬件设施由该库所在中段的施工队负责维护和管理,并对存在的各种隐患负责整改。库管员管理、账目管理和领用发放管理,以及台账的建立和人员的考核,由供应部负责。供应部从本月起要按新的考核办法,行使库管职能,确保保管环节不出问题。
三是严格领用和退库管理。井下作业人员,领用民爆物品时,必须是持有爆破证人员领用,无证人员一律不予发放。同时井下生产单位(含施工队)必须建立民爆物品安全员监管机制,要求民爆安全员对民爆物品的领用与使用以及退库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爆破员、安全员互相监督,防止民爆物品私藏或截留而带到地表。各单位需办理涉爆“四大员”证件的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由武保部负责协调办理相关证件。各单位最少要设置两名民爆物品管理安全员。
四是严格剩余炸药和雷管、导火索的管理。因国防科工委强制推行使用导爆管和起爆器起爆,当前公司已全面执行,但在炸药库中还剩余部分火雷管和导火索没有用完。为此,公司要求所有火雷管和导火索一律停止使用,要求民爆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统一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集中处理。因历史原因剩余的炸药,公司将采取调低单价的方式,鼓励使用单位领用,力争早日使用完。对过期失效炸药,由民爆办予以封存,呈报公安机关销毁。
五是严格涉爆人员持证上岗。当前公司采矿车间和两施工队均有部分人员没有办理相关证件。主要原因是外来作业人员无法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为此公司决定,对未办证的涉爆人员,必须在五月底以前分批分次回家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仍然没有办理好相关证明材料者,施工队必须予以辞退或不得安排从事涉爆工作,否则公司一经发现将进行重罚,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是严格做好起爆器的管理工作。当前公司井下全面推行起爆器起爆,为了加强起爆器管理,防止起爆器外流,各领用单位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建立领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领用登记要落实到个人,各单位要将登记的情况分别报民爆管理办和安环部备案。对损坏的起爆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七是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公司民爆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民爆物品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对公司民爆物品的审批、运送、入库、保管、出库和使用全过程监管。安环部和供应部负责协助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监管。
与此同时,公司还对涉爆人员的学习培训、涉爆知识的学习宣传以及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布置和安排。(蒋智刚)